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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指南

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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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4年41日起,我省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缴费流程,由用人单位依法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各项社保费。

1理部门

  税务部门负责受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申报(含调整)、费款申报缴纳等。

2理渠道

  用人单位可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线上办理,也可在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线下办理。

  登陆陕西省税务局官网-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栏目,下载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3、关联登记

  用人单位依法在人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人社(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险种信息通过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传递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税务登记信息进行参保缴费关联登记。用人单位可通过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确认参保情况。

4、申报缴费

(一)申报期限

  2024年41日起,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全月可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当月发生增减员,应当在增减员业务办理完成并在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确认无误后,再办理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

(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按年在规定时间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在申报期内,用人单位可多次申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2024年4月1日前,用人单位已向人社(医保) 经办机构申报2024年度缴费工资的,无需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用人单位未向人社(医保)经办机构申报2024年度缴费工资的,应当向税务部门申报。

(三)年度缴费工资调整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税务大厅现场办理。新增职工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外,需录入工资的,可通过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年度缴费工资调整”功能录入该职工年度缴费工资。

(四)特殊业务

  1.用人单位存在补缴202441日前社会保险费以及办理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经人社(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2.2024年41日起,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产生的补缴情形。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经人社经办机构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需用人单位在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调整参保时间,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2024年4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当月的正常申报缴费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其余情形均由人社经办机构核定生成应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4.普通企业无特殊身份的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2441日起向税务自行申报缴纳,其余特殊单位或人员(:4050缴费人员、军干系统、困难企业、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虚拟单位、失业人员单位、对越作战涉核虚拟单位、破产企业、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代管的退役军人、破产存续企业、灵活就业托管单位、特困企业单位、已办理退休未趸交人员等)仍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成应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5、社保费客户端操作指南

1.职工参保信息管理

  登陆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首页】→【职工参保信息管理】,确保申报前职工参保信息为最新状态。点击“本月更新数据”可查询当月新增人员信息,点击“停止缴费职工清单”可查询当月停止缴费人员信息。该模块支持数据导出与分组管理。

2.缴费工资申报

  (1)【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该菜单用于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为职工申报当年度缴费工资。

  操作流程:点击【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点击“添加”(可单个导入,也可以先点击“下载参保职工下载参保职工列表,录入新缴费工资后进行外部文件导入进行批量添加)→点击“全量提交申报”

  (2)【年度缴费工资调整】该菜单用于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结束后为本年度新入职职工申报缴费工资。

  操作流程:点击【年度缴费工资调整】→点击“添加(可单个导入,也可以先点击“下载参保职工”下载参保职工列表,录入新缴费工资后进行外部文件导入进行批量添加)→点击“提交申报”

  温馨提示:调整当年或历史年度缴费工资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税务大厅办理。

(3)【申报记录】该菜单用于查询当前电脑完成的工资申报数据的状态,

操作流程:点击【申报记录】→输入申报时间→点击“查询”

3. 社保费申报

  (1)【日常申报】用人单位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系统会定期生成社保费预处理信息。每月可在本菜单进行社保费申报。

  操作流程:点击“刷新”生成最新预处理信息→勾选待申报信息→点击“提交申报”→点击“确定”→点击提交申报确认页面中的“立即提交”。

  温馨提示:建议用人单位分属期、分险种逐个勾选提交

  (2)【特殊缴费申报】用人单位在人社(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缴费申请,人社(医保)经办机构生成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系统后,用人单位可在本菜单进行申报。

  操作流程:点击“刷新”获取特殊缴费征集信息→勾选待申报信息→点击“提交申报”→点击确定→点击提交申报确认页面中的“立即提交”

  (3)【申报记录】该菜单用于查询申报状态。

  “申报成功”状态下,可进行“查看”'缴费”和“作废”操作。

4.费款缴纳

(1)【缴费】社保费申报成功后,可在该菜单点击缴费。

操作流程:

  ①三方协议缴费:勾选欠费数据→点击“立即缴费”→点击“确定”→输入登录密码→勾选三方协议缴费→选择三方协议一点击“确定”

  ②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费:勾选欠费数据→点击立即缴费→点击确定→输入登录密码→勾选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费→持打印的缴费凭证去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2)【缴费凭证打印记录】该菜单下可作废、重新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温馨提示:过限缴日期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需作废后在【缴费】模块重新开具。

(3)【缴费记录】该菜单下可查询缴费记录信息、申报明细信息、三方协议缴费记录等。

5.证明打印

  (1)【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开具】完成社保费缴纳后,可在本菜单进行完税证明首次开具。

操作流程:输入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点击“开具”→保存文件

  (2)【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补开】完成社保费缴纳后,已开具过完税证明,如丢失或需要重新打印,可在本菜单查询完税证明补开信息,补打税收完税证明。操作流程:输入费款所属期点击“查询”→点击“补开”→保存文件

6.查询统计

  【查询统计】可查询单位参保信息、职工缴费工资社保费申报明细、社保费应缴信息、社保费到账信息。

温馨提示

  如您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参保证明打印等相关业务时有疑问,可以拨打12333社会保险服务热线、12393医保服务热线或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如您在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时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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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秦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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