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缴时间段在当前月份往前12个月(包含本月)以上补缴业务(非免审业务):
例如:当前月份为2022年4月,补缴时间段在2021年5月之前的补缴业务
审核时间:每周四 上午 9:00 提前排队登记
审核地点: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楼 539办公室
所需资料:
1、单位补缴申请 一份 加盖单位公章;
2、《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审批表》 一式一份 加盖单位公章;
3、《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明细表》 一式一份 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补缴时间段内的原始会计凭证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反映工资发放的会计凭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装订规范的记账凭证)、工资发放表原件;
5、劳动合同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打印补缴时间段内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一份;
7、打印补缴时间段内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一份(加盖税务部门章);
8、如有仲裁部门出具的《裁决书》、《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请提供法律文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9、补缴人身份证复印件;
10、经办机构在审核过程中需要的其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二、补缴时间段在当前月份往前12个月(包含本月)内补缴业务(免审业务):
例如:当前月份为2022年4月,补缴时间段在2021年5月之后的补缴业务
单位经办人登录陕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行申报:
1 、选择《在职人员管理-人员缴费核定》,选择缴费比例、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个人编号,点击【查询】,再点击【计算】 。
2、查看“对应费款所属期”,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
3、核定成功后,系统显示“人员缴费核定成功,请在单位月度征集计划中制定征集计划!”。
4、选择【单位管理--单位月度征集计划】,选择“缴费类型”为“补收记录”,点击【查询】,点击【审核编号】查看缴费明细,可【导出】。
5、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生成《征集计划明细单》(可补打)。
6、次日在税务客户端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