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核心要素之一,一旦涉及调整劳动报酬其实质就是构成合同内容的变更。既然如此,如果公司不能通过公司管理制度或者自行决定变更与员工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好的劳动报酬,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是否可以使用民主程序通过的降薪方案,来对涉及该降薪方案的个别员工进行降薪呢?请看下面这则最新案例:
王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内担任IT部门的程序员。后来公司受疫情影响,效益一路下滑,至2023年中旬又遭遇投资失败,经营状况再受重创,经营前景堪忧。于是,公司考虑业务量下降已经致使IT部门的工作量锐减,为缩减成本、降本增效,公司作出对IT部门全体员工降薪20%的决定,且该决定经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并征得工会同意,最终于职工大会上公开发布。
王某当即对此决定表示异议,认为公司的降薪行为并未征得其本人的同意,王某并没有同意降薪,故公司应停止降薪并对其薪酬予以补差。公司则认为对IT部门降薪的行为与疫情期间的处理模式相同,已经经过民主程序,降薪行为合法,不需要对其补差。
后王某又于领取工资前后多次与公司领导协商补差,但未果,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按照原工资待遇支付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工资差额。
普陀仲裁委经审理认为:首先,约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第一要件为双方合意签署的劳动合同。公司的降薪行为显然突破了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重大事项涉及公司全体员工利益范畴,公司仅对IT部门进行调整,违背了用人单位应公开、公平、公正制定规章制度及管理策略的原则,公司主张“民主程序”与法律规定仅为“形似”。
其次,疫情期间人社部发布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规定,是特殊情况下为维护就业稳定、鼓励劳资双方携手共渡难关的特殊政策,该政策于特殊情况消失后即告终止,不存在无限延用的可能性。公司滥用特殊时期的政策,显然不当,因此公司应当支付王某工资差额。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公司因经营困境等因素想要降低员工工资,其实隐含着诸多不容忽视的法律问题,由于劳动报酬涉及劳动者切身权益,因此合法规范企业降薪行为更显得尤为重要。本案裁决明确了公司遵循民主程序调整员工工资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须公平对待全体员工,不能针对特定员工群体或个人进行不合理的调薪降薪。
用人单位应谨慎适用法律规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稳定就业、合理分配薪酬福利、提供职业发展机会等方面给予劳动者充分信心,与劳动者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回到开头的问题,公司是否可以使用民主程序通过的降薪方案,强行对涉及该降薪方案的个别员工进行降薪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制定涉及员工利害的规章制度,如果不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互相冲突且存在一定合理性,那么员工确实有义务遵守执行。虽然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公司制度和决定,员工确实有义务服从,但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受到保护的权利,那么当公司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薪酬制度或决定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酬待遇冲突时,如果员工明确表示不同意调整,劳动合同的效力当然要远高于公司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制度,公司不得据此逼迫员工接受调整。
事先约定降薪条款
公司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相关条款,例如约定薪酬根据岗位变化、具体的业绩考核方案。方可以根据公司的自主经营管理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员工的工作安排和岗位作出具有合理性的调整,变更薪酬。
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的协商一致原则,并通过书面变更
如无事先约定,就应与员工一对一沟通,说明降薪的必要性及依据,可提供过渡方案,争取理解。在获得员工的认可,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明确降薪细节及生效时间。
禁止公司单方变更薪酬
现行法律规定下,公司可以单方变更薪酬的法定情形主要有: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3、停工停产。
如不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公司既不能通过内部制度单方面修改薪酬标准,也不能绕过劳动者同意直接实施降薪。即使经民主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针对全体员工的调薪方案,仍不得强制约束持异议的员工。对个别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变更更不能通过民主程序随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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